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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电信福建无线通信分公司东侧店面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23 15:58:50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23年中国电信福建无线通信分公司东侧店面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电信福建无线通信分公司东侧店面租赁项目】(比选编号:FJZT-2023-1028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无线通信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福建无线通信分公司东侧店面租赁,位于福州市西环中路278号东侧店面。

1.2比选内容: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1

租赁服务

2023年中国电信福建无线通信分公司东侧店面租赁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租赁面积:289平方米

2)租赁年限:5年,租金年递增率:3%

3押金:150000元。

4)装修免租期:根据实际给予不超过2个月的装修免租期,中选人为原承租方不给予装修免租期。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4合同签订时间: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新承租方负责与原承租方就原承租方的添附物进行协商,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原承租方负责自行拆除添附物,但拆除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比选人不参与协商事项和协商过程。

1.5本项目设置最低月租金单价(第一年)限价,最低月租金单价(第一年)限价为36703/月,参选人参选报价低于最低月租金单价(第一年)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参选人承诺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进行经营,同时承诺在以往项目或以往房屋租赁中不存在将房屋转租、分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进行经营的情况。(有虚假承诺的,有转租、分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进行经营记录在案的参选人,或出租方有上述记录的参选人,不得参与比选,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2.1.5参选人承诺针对本项目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进行承租。

2.1.6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承租房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消防要求,不得用于小区周边禁止从事的经营项目,在租赁期间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干扰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噪声、刺激性气味),不得从事再生资源等活动,比选人有权不定时抽查。(若发现则无条件取消合同)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参选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参选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参选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231600分至2023年0327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3.1使用比选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或“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及购买文件。关注比选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03300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会议室】。

疫情防控期间,如递交纸质参选文件鼓励优先使用邮寄方式,参选人应为参选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参选人负责。【文件寄出后第一时间将邮寄、快递凭证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比选代理机构邮箱】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适用】

6.2检测相关费用:【不适用】

7.参选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完成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捷招(**************************)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无线通信分公司

   址:福州市西二环中路278号

   编:350001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  83701950】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文件发售/接收/退保证金联系人:【叶炜翌     电话:【13805005551

纸质参选文件或电子档(U盘)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邮寄地址为【见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项目负责人:【江济宇】       电话:【13305007799】

电子邮箱(异议接收邮箱):【*************************】

9.2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异议】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0323日】